“四险一金”
更新时间:2005-02-10|浏览次数:9372
“四险一金”严格的来讲是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四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以上保险的计算方法: 设你当月的工资为X元,你所在城市的月平均工资为A元,那么基数Y根据以下情况可得 (1)X < A * 0.6: Y = A * 0.6; (2)A * 0.6 < X < 3 * A: Y = X; (3)3 * A < X: Y = 3 * A。 应缴纳的保险数额为: 养老保险金 = 工资 × 6%(- 8%) + 工资 × 25.5% 医疗保险金 = 工资 × 1% + 工资 × 5.5% 失业保险金 = 工资 × 1% + 工资 × 2% 住房公积金 = 工资 × 7% + 工资 × 7% 其中个人出的部分是加号左边的部分,即工资的6%+1%+1%+7%=15%,其余的由单位出。也就是说扣除四金后到手的工资为应发工资的85%,当然还要考虑所得税。
PS:签约前一定要问清楚工资是扣除四金前还是以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