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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届电子就业协议书填写操作流程
更新时间:2023-06-09|浏览次数: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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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要求,从 2020 届毕业生开始,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推行电子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确定聘用意向后,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利用以下流程:

用人单位协商填写协议书内容→学院审核→学校审核→毕业生下载打印电子就业协议→送达用人单位(包括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用人单位已盖章的协议书拍照回传原小程序→学校审核并盖学校印章→毕业生下载打印保存就业协议,即电子就业协议成功签订。

 

温馨提醒:

一、就业协议为毕业生在毕业前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意向书,具有法律效力,在签订前,请各位毕业生务必思考清楚,确定无误后进行申请流程。

二、就业协议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这一段时间。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因此,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如无故不履行协议内容,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就业协议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后即生效,学校仅作为鉴证方,根据就业协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如果用人单位已盖章,即使学校没有在协议书上盖章,协议书也已正式生效,协议书规定的违约金等内容也有了法律效力。请各位毕业生在签订之前务必和用人单位约定好相应条款,以免后期产生纠纷。

四、如发生毕业生毁约情况,需上传用人单位解约证明作废原就业协议,并重新走本流程申请新的就业协议。

五、培养性质为定向或委培的毕业生无法申请电子协议书。

六、电子协议书除毕业生和经办人签名、补充协议外,其他内容不允许手写

七、请毕业生务必和用人单位沟通清楚后将需要填写的字段在系统中填写完整,切勿打印后手写

八、协议书回传完成后,就业创业信息和就业派遣信息会自动同步到相应模块。其中就业创业信息会自动提交审核,毕业生仅需核对。派遣信息不会自动审核,需由毕业生核对后,在附件上传协议书、接收函图片,并手动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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