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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1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10-10|浏览次数: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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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毕业生: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 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8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 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 2021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8 号)的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帮助重点群体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定于4月至5月在全国开展2021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以下简称“招聘月活动”)。具体信息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二、活动主题

在民企,有未来

 

三、服务对象

(一)以民营企业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用人单位。

(二)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求职入员。

 

四、活动内容

(一)举办现场招聘活动。各地要根据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需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招聘活动,提供针对性招聘服务。继续开展助企用工活动,结合产业园区和重点用工企业招聘需求,利用产业聚集优势,组织行业性、专业性、急需紧缺工种等专场招聘。开展暖心送岗活动,聚焦商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求职需求,组织分类专场招聘活动。

(二)举办线上招聘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依托中国公共招聘网(www.job.mohrss.gov.cn)开设“2021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专场,与就业在线、24865校园招聘服务()、工会就业服务网上平台(微信小程序∶工E就业)、全联人才在线和各省分会场链接。各地要紧密配合线下活动,完善线上简历投递、职业测评、面试等服务功能,通过微博、微信、短视频、直播带岗等方式同步开展线上专场招聘活动。

 

 

请毕业生积极参与。

 

招生就业处

2021年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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