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的通知》(粤教师[2009]19号)和《关于开展2009年高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09】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辅导员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通知相关毕业生。 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09-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