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安排,全体毕业生需在5月29日前上报就业去向信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以便办理报到证及档案转移等手续。请各毕业生根据以上安排登陆 核对相关信息并上报就业去向。学校会根据毕业生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毕业生可于6月1-2日再次登陆核对本人的就业信息。
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毕业生的派遣手续等一系列工作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的办理,各毕业生必须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也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发信件至 o_bys@stu.edu.cn。
2、致电0754-82902357。
3、在BBS上发信给QvQ、doubleZ。
汕头大学学生处
2009年5月15日
附件:1.上报就业信息操作说明
2.关于申请暂缓就业的相关通知
3.关于出国(出境)与升学的相关通知
4.汕头大学暂缓就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