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安排,全体毕业生需在5月31日前上报就业去向信息(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以便办理报到证及档案转移等手续。请各毕业生根据以上安排登陆上报本人就业信息。关于申请暂缓就业、升学、出国(出境)的情况请见另外的附件通知。
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毕业生的派遣手续等一系列工作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的办理,各毕业生必须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也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发信件至 o_bys@stu.edu.cn。
2、致电0754-82902357。
3、在BBS上发信给QvQ、doubleZ。
附件:
汕头大学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