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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毕业生就业手续问答(20160323更新)
更新时间:2016-03-24|浏览次数:17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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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毕业生就业手续问答
就业协议书、推荐表:
  • 签了就业协议书或者推荐表交予公司,现在又找到一份更加适合的工作,需要重新申请一份,怎么办理
答:
1、拿到原单位解约函。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每位应届毕业生仅持一份,具有法律效应,毕业生在签约、应聘时必须慎重。如果工作因变动,需重新申请一份,个人必须和原单位解约成功,并且拿到原单位开具的解约函(有公司签章)。
2、要回原就业协议书或者推荐表(如推荐表上没有原单位的盖章或者签字,则不需要再次申请)
3、就业中心网站下载就业协议书或者推荐表补办申请表,个人填写完信息,到学院团委老师那里签字盖章(学院党总支的章)。
4、将公司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或者推荐表、补办申请表交到学校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新行政楼一楼)申请补办。注:资料齐全后,以交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时间算起,十个工作日(两周)后才可以拿到新的就业协议书或者推荐表。

  • 就业协议书公司盖了章,个人签了名,学校没有盖章,是否生效
答:
生效,学校只是鉴定方,如需要更换,必须拿到公司解约函。

  • 就业协议书中“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是指什么单位的章
答:
“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是指具有档案接收权限的工作单位或工作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签章,如果学生提交的就业协议书中加盖了“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学校会根据签章单位的信息将档案寄送至接收单位。
如果学生的就业协议书“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一栏中未加盖接收单位有效的盖章,学生能提供有效接收函(只有少部分公司具有开具接收函的权利,一般是由公司所在地的人事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等机构出具,有些公司有专门的HR统一办理,有些则需要毕业生自己办理,毕业生需要多咨询公司的HR,了解清楚),学校也可根据接收函的情况寄送学生档案至接收单位。

  • 就业协议书中“用人单位或者单位人事部门签章”一栏中如果盖章会把我们的档案寄到公司吗
答:
不会,多数的公司是没有接受档案的权限的。“用人单位或者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只能说明公司已经拟录取学生为他们的员工,不能作为接受档案的凭证。

  • 就业协议书中“入户地址”“档案投递单位”“档案投递地址”公司如果已经填写完成但是没有提供接收函也没有在“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是否能够按照就业协议书的填写情况寄送档案
答:
不能,只有提供接收函或者在“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一栏有效接收单位的公章才可以寄送档案。



  • 公司虽然盖了章,但是就业协议书四份都在学生手上,申请更换时为什么一定要拿到公司解约函
答:
就业协议书签订具有法律效应,学生必须对自己的签约行为负责,其次,学生单方面毁约,是践踏诚信的行为,公司会把单个或几个学生的毁约行为转嫁到学校身上,这种情况下,公司下一年的年度招聘计划将不再考虑毁约学生的学校。

  • 就业协议书、推荐表的更换补办为什么要十个工作日才有结果
答:
就业协议书、推荐表都是广东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发放的,每位学生仅持一份,如需申请,需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汕大因地域因素,在申请补办上需要时间。注:签约要慎重,毁约申请也需掌握好时间。

  • 有些同学签约时没有用到就业协议书或者推荐表,可否借来使用
答:
不行,就业协议书每个人都有相应编码,和毕业生就业派遣挂钩;推荐表在盖章时,就业中心都有登记,每个人只能盖一次(申请补办除外)。

毕业时户口、档案的处理:
  • 毕业时档案、户口最好怎么处理
答:毕业生生档案根据毕业生的派遣方式寄送。
①如果你是考研的同学请联系考研学校5月底前递交接收函至汕头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学校会根据考研学校的接收函寄送档案。
②如果你向学校提供了单位有效的接收函或者就业协议书有“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学校将很据接收函把你的档案寄送至接收单位。
③如果你向学校申请了暂缓就业,离校后学校会将你的档案转至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直至你取消暂缓就业,档案会由省厅寄送至你档案的接收单位。
④如果你是出国、出境的同学档案会直接寄回你生源地所在的人事局或者教育局的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⑤如果你延迟毕业了,暂不派遣,档案留存学校直至毕业后处理。
⑥如果你是港澳台和外籍学生,因为无法排遣,档案留存学校,如果有需要请联系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⑦如果你是正常毕业的学生,未办理以上任何一类手续,学校会根据你的生源地把档案寄回至生源地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 档案寄回生源地、寄到公司所在地、暂缓就业那种方式比较好
答:
三种方式没有好坏之分,根据你自己的具体情况作出选择。例如:如果你现在去的公司没有档案接收权限,也不打算为你们去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接收的手续,你自己对这个公司也不是特别满意以后还想寻找更好的机会,你可以考虑把档案户口迁回生源地;如果你想以后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暂时不想把档案户口迁回家你可以考虑办理暂缓就业;如果你现在单位明确说明应届生需要把档案户口转至公司你可以考虑转到公司所在地。

  • 什么是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是不是暂时不就业
答:
很多学生把暂缓就业错误理解成为暂时不就业。其实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暂缓期为两年。在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取消暂缓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 暂缓就业的学生是不是在暂缓期间内都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事业单位和公务员
答:
不一定,要看招聘单位的具体要求才能确定。

  • 档案、户口能分开吗
答:
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最好放在一起,尤其是户口已经迁入汕头大学的同学,户口和档案所在地必须一致;工作所在地为广州、深圳的学生档案、户口必须一致。工作地为其他地方的同学请详细咨询档案户口的接收单位。

  • 怎样才能把档案和户口转到工作所在地(非生源地就业)
答:
毕业生在就业时,一般都会签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但这并不代表就业单位就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毕业生如想把档案和户口迁过去,还必须拿到接收函或者上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就业协议书中“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一栏加盖了档案接收单位的盖章。(只有少部分公司具有开具接收函的权利,一般是由公司所在地的人事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等机构出具,有些公司有专门的HR统一办理,有些则需要毕业生自己办理,毕业生需要多咨询公司的HR,了解清楚)。

  • 就业协议书已签,但是不能及时拿到接收函或者公司需要试用期后才能开出,怎么办
答:
可以先办理暂缓就业,等拿到接收函再取消暂缓,六月底前能在学校取消暂缓,7-8月不能取消暂缓就业,9月后可带上暂缓就业协议书、接收函(回生源地不需要接收函)、身份证自己去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 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答:
1、先拿到报到证(报到证是档案派遣到哪里的凭证,毕业生时会领到,办理暂缓就业的没有);
2、去学校保卫科拿户口卡;
3、带齐报到证、户口卡连同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到鮀浦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找人代办,还需要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鮀浦派出所电话:0754-82756003

  • 因为换工作,需要把原来派遣的档案重新派遣,新单位要求毕业生提供新报到证,怎么办
答:
办理报到证改派工作。
  1. 先开到新的接收函;
  2. 把原来的报到证拿到原先报到的地方,办理改派,一般是在报到证上签“同意改派”并加盖公章,叮嘱原单位把档案寄到新的接收地;
  3. 把新的接收函和同意改派后的报到证拿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学校一般每个月的月底去一次广州,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拿到新的报到证。

  • 毕业后我需要把档案寄送回生源地,请问需要登记吗
答:
不需要,学校将于6月中下旬开具回生源地的报到证,学生6月底根据就业指导中心在办公自动化上发布的通知领取报到证,8月后去报到证抬头所在的单位去报到就可以。如果对自己生源地有异议的同学,可联系就业指导中心确认自己的生源地信息(尤其是高考借考的同学,及时联系就业中心核对自己的生源地信息)。